湖南腾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废料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建设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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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4-14 00:03:20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腾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废料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23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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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腾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废料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建设内容变更 |
建设地点 |
永兴县柏林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腾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永兴县柏林工业园作为稀贵金属产业规划的规划发展区,重点发展从废渣料中回收金银、铋、锑、稀贵金属、铅等的初级冶炼和深加工项目。为了响应《永兴县金银稀贵再生金属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规划要求,湖南腾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23.26亿,在永兴县柏林工业园建设“湖南腾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废料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以国内冶炼企业产生的废渣及烟尘及废锂电池(城市矿产)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综合回收电铅、电铜、硫酸锌、精锡、精锑、精锑白、粗铋、三氧化二砷、碳酸锰、铝箔、碳酸锂、草酸钴、硫酸、硫酸镍、铟锭、碲锭、银锭、金锭、铜箔、铼酸铵、二氧化锗、钨钼铁合金、精硒及副产品热解油、硫酸钠。工程占地面积为555.32亩,总环保投资约7270万元,建设工期为24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以下几类废气:①含尘烟气(包括尘中铅、尘中砷)、②酸性气体(F、盐酸雾、硫酸雾)、③反应及燃烧产生的NOx、SO2、④氨气。 其中含尘废气主要采取静电及布袋除尘器收尘;酸性气体采用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富氧侧吹氧化熔炼炉产生的SO2浓度高,产生量大,制酸后采用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其他环节产生的SO2、NOx依托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氨气采用冷凝回收后用盐酸吸收塔净化处理;各类废气净化处理后分别由6个排气筒高空排放 经预测,项目产生的废气在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按照园区规划,园区周边1000m范围内的居民将搬迁,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对敏感点影响不大,但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确保生产设施及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本项目需以铅合金冶炼车间中心点设置400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贵金属车间中心点设置200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铅合金生产区边界外700m包络线作为厂区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待园区拆迁完成后无村庄、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符合相关要求。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01.641m3/d。其中污酸经污酸处理站处理后(一类水型污染物达标),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进废水处理总站处理达标后(污染因子Pb、As、Cd执行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Cu、Zn执行一级排放标准),用作厂区浊循环系统补水。 项目熔炼炉冲渣水、间接冷却水、地面冲洗水、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等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北侧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永乐江。 目前,园区污水处理站尚未建成,项目仅有生活废水外排,废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较低,少量的废水经过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不会对纳污水体造成污染影响。因此,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原料库、废物贮存、一般工业固废堆存、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对地下水的影响。 原料库及废物贮存严格按《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单要求建设,并分区存放,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固废堆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对生产系统中各循环池、事故池、生产废水收集管道、雨排设施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和化粪池等进行防渗处理。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必须对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具体措施见表6.3-1。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加强管理和定期检查后,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及各类泵各噪声源,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噪声强度可降低20——30dB(A),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项目设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于废物渣库进行处理: 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 项目产生的硫酸钠总计6600t/a,锡冶炼生产线产生的磁选尾渣总计14600t/a,铅合金冶炼生产线产生的烟化炉水淬渣共计52000t/a,硫酸钠、磁选尾渣、烟化炉水淬渣为一般固废,均作为副产品出售。 厂内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库一个,尺寸为100m×75m×3m,贮存设施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设计,贮存库有效容积可达30000m3以上,拟建项目一般固废产生量总计为65200t/a,堆密度按照2.5t/m3考虑,在不考虑厂内综合利用的情况下,贮存量可以暂存10个月以上,可满足项目一般固废暂存的需求。 废物渣库 项目生产线共计产生废物211306.3t/a,其中有18148.26t/a直接回用于对应工序中,不需要进入贮存库暂存,因此只计算193158t/a的废物贮存量。 厂内设置危险固废贮存库一个,尺寸为50m×60m×3m,贮存设施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设计,贮存库有效容积可达9000m3,堆密度按照2.5t/m3考虑,贮存量可以暂存1.3个月以上,建议加大仓库面积,增大堆存周期以满足废渣厂内转运或外售要求。 通过对固体废物采取一系列相应的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和影响将降到最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2017年8月4日——至8月18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9月5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 2017年9月7日至8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共55份,其中个人问卷50份,团体问卷5份,回收55份,回收率100%,公示期间无投诉反馈。 |